资兴市东江库区管理局棚户区改造项目3#、4#、5#栋电梯楼主体工程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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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资兴市东江库区管理局棚户区改造项目3#、4#、5#栋电梯楼主体工程 已由 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资发改招核[2018]63号和资发改招核[2018]64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资兴市东江库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资兴市东江库区管理局棚户区改造项目3#、4#、5#栋电梯楼主体工程;
   
    2.2 建设地点:资兴市东江南路浙江水电站家属区院内;
   
    2.3 建设规模:13层。总建筑面积15230.62平方米(其中3#栋建筑面积5083.19平方米、4#栋建筑面积5085.37平方米、5#栋建筑面积5062.06平方米),架空层及坡屋顶不另计算面积;
   
    2.4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资兴市东江库区管理局棚户区改造项目3#、4#、5#栋电梯楼主体工程。含承台及以上至坡屋面的所有建筑,设计图、变更单及预算内容确定的装饰、安装、消防、给排水等(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贰仟叁佰零柒万零贰佰柒拾柒元整(¥23070277.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2018年4月-2018年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查询网址、账户和密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郴建发[2017]3号和郴建发[2018]55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8年11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0月1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澄清答疑
    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行政监管部门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1室第八开标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文件递交的形式:纸质标书现场递交,开标现场U盘备用。
   
    8.4递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资料费:400元/套,售后不退。
   
    8.5开标时,按郴建发[2017]53号文的相关条款,各投标人均要求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网上同时发布。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资兴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办公室。电话:0735-3227885。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资兴市东江库区管理局
   
    地 址:资兴市晋宁路
   
    联系人:何先生/曹先生
   
    电 话:13975756841 1397353321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驻郴地址: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一〇七住宅小区
   
    专职人员:钟玲新(2607)黄丽云(2606)
   
    电 话:13397553001/0735-8888133(传真)
   
    电子邮箱:30301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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